国地税注销流程如下:
申请
纳税人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和书面报告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管理科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注销的有关决议、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决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原件等。
受理
纳税人必须先办理收缴证件、清缴发票、结清税款、有关资格注销等事项。
税务登记窗口检查是否符合注销登记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方予受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不符合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符事项。
核准
已受理注销申请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清算并结清涉税事项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核准注销登记及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清税和注销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持清税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国税注销需要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然后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领取注销证明
地税注销后,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
国税注销后,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并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其他手续
注销工商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
建议:
在办理注销手续前,确保所有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均已结清,并缴销所有发票和税务证件。
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