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产房的一般流程如下:
办理认购手续
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并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确定购房人及签订协议
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并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同时,单位需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核准购房款及相关费用
售房单位根据职工家庭提供的证明等文字资料,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规定,核准后把有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职工家庭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1000元。
付款及出具票据
购房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银行(指定的建设银行)付款。付款后,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
售房单位为购房者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购房者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积部分房款的契税。已购公有住房职工家庭购买新套配的公有住房时,新配房购房款和原已购公有住房退房款均由新配房产权单位计算,并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办理产权登记
双方需要在房管局办理过户并申报价格,工作人员会对价格进行核实,并评估和勘察。最后,缴纳税费,交易双方过户后的30日内,向房产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之后领取房屋产权证。
建议在购买公产房时,先咨询当地房管局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购买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