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的提取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
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本人身份证
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提交申请
怀孕后,携带上述材料提交给单位社保经办人,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同时办理好准生证。
生育期间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出院后
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待遇结算
生产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提取生育津贴
生育险打到社保卡里后,可持开通银行卡存取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直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提取。
建议: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社保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
代办情况下,确保提供所有必要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