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支票或汇票时,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盖章:
填写必要信息
在支票或汇票的正面填写必要的信息,如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等。
盖章
在支票或汇票的背面,背书栏内盖上背书人的财务章和法人章。
如果需要委托银行收款,还需在背书栏内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并盖章。
在背书栏不敷背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并在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处签章。
填写被背书人信息
在被背书人栏内写上被背书人的全称。
注意事项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确保背书连续,即票据上每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应为下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
完成上述步骤后,支票或汇票的背书转让手续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