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撤柜后对员工的赔偿情况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时的经济补偿金
当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解除劳动关系时的调岗安排
如果公司与员工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员工进行其他安排并且员工也接受的,公司这个时候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以员工不同意调岗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违约金赔付
商场撤柜违约金赔付需依据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户可要求商场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主张额外的损害赔偿。
若合同中已详细规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则商户可依据此条款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若商场的违约行为给商户造成了额外的营业损失,商户还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主张损害赔偿。
若双方协商不成,商户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履约保证金是为了确保合同双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而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
若商场在撤柜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商户有权根据违约情况要求商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可能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商户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
建议
员工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撤柜后的工作安排及补偿事宜,以避免后续纠纷。
员工应了解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协商无果,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至法院,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