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 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法定产假天数内
基础性部分:可全额发放。
奖励性部分:根据单位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超出法定产假天数
基础性部分:按病假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规定。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工资:若未参加生育保险,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绩效工资组成
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
奖励绩效:占30%。
特殊情况
未发放绩效工资:如录用通知书所载的绩效工资未再发放,则不计入产假期间月工资发放标准。
建议
单位制定细则:单位应明确产假期间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细则,包括基础性部分和奖励性部分的发放标准及流程。
明确保险覆盖:确保女职工了解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待遇标准,以便在产假期间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
沟通与协商:与女职工充分沟通,明确产假期间工资和绩效的发放情况,避免误解和纠纷。
这些规定和计算方法有助于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助于单位合理管理绩效和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