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户口的办理程序如下:
出生医学证明
使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并且一定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则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单位介绍信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需要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
出生登记手续
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落户介绍信
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办理落户手续
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新生儿落户为自愿原则,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由夫妻商议决定,法律并无特别要求。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确定落户地址并取得该地址的同意迁入证明,咨询具体规定以获取准确信息。
协商不成时的处理:
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况: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若男方拒绝交出原户口簿,可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通过协议离婚的情况:若双方通过协议离婚但无法就孩子户口迁移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起诉方需证明孩子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
注意事项: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户口时,需携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建议尽早办理户口手续,以免后续因证件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