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档案的封存流程如下:
准备资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要求查封、解封机动车档案的,应当提交查封、解封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携带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资料,到车辆管理所档案大厅窗口提交查封、解封申请。
办理流程
档案被查封期间,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但办案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办案单位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工作人员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库房查阅。
封档材料
准备好相关的封档材料,如封档条、胶水等。
将档案内的材料按照顺序排列整齐,并将档案袋上的标签填写完整。
将档案袋口用封档条封住,并用胶水固定。
如果是公司或单位的档案,需要在封档条上加盖单位公章。
保存
将封好的档案放入档案盒中,并将档案盒放入铁柜或保险箱中保存。
在档案盒的封面写上档案的内容和页码,并加上封条。
信息系统
完成封档后,把封好的档案放入档案管理系统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建议:
在办理汽车档案封存时,务必携带齐全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如果档案被查封,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直到解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