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档案的正确存放方式如下:
工作单位存放
如果自考生有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如国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可以直接将自考档案存放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对于在私企工作的自考生,可以寻找与人才中心合作的单位进行存放。
人才中心存放
自考档案可以存放在人才中心,适用于有统招学历的情况,可以将自考档案和统招档案合并存放。
如果自考档案在个人手中,必须尽快存进人才中心,以免耽误重要事项。
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存放
对于没有单位可存放的情况,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申办个人委托存档。
合并存档
自考档案一般不属于人才中心直接接收的范围,需要将自考档案与已有的全日制统招学历档案或其他档案合并后,再存入人才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收到的自考档案如果是未密封的,需要联系自考办重新审核并密封。
档案应保持密封状态,避免私自拆封。
如果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如两年)未动,可能变为“死档”,需要重新激活才能使用。
如有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人才服务中心,以便档案信息的更新。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存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