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权证变更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林权权利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由双方共同提出的《林权权利人变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理由并签加村民小组意见、村委意见、镇政府意见。
林权变更涉及的林权权利人身份证明、原林权证原件。
证明林权继承人的证据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实地勘测
林权登记人员对申请林权林地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并绘制林地位置图,由申请人及相邻林地林权权利人签字确认。
审查与公告
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最终审核。
审核通过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拟登记发证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若公告期间无异议,则准许登记发证;若有异议,则重新核实。
发放权属证书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林业主管部门将发放新的林权证或登记证明。
建议:
在办理林业产权证变更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节省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