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协查函时,应当遵循以下结构和内容:
信头
包括公司或组织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日期
在信头下方注明回复信的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称呼
如果知道收信人的姓名和职务,使用“尊敬的先生/女士”等称谓;如果不知道,可以使用“尊敬的”等通用称呼。
引言部分
表达感谢,确认收到对方的调查函,并提及对调查的重视。
概述回复
简要总结对调查函内容的回应,表明将逐一回答问题并提供所需信息和支持。
分项回答
按照调查函中的每个问题逐一回答,重述问题以确保对方明确知道您正在回答的是哪个问题,然后提供详细的回答、解释或所需的信息。
补充说明或附加信息
如果有额外的说明、解释或相关信息可以提供,在信函末尾添加。
结尾
再次表达合作和关注的感谢,并表示愿意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或协助。
结束语和签名
使用礼貌用语如“祝好”、“敬祝商祺”等,并在最后签上您的名字和职位。
确保回复内容准确、详细且恰当,以体现公司的诚信、透明和合法经营原则。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