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挡道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
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机动车可能被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机动车可能被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故意挡车不让走
警告或罚款200元以下。
情节严重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遮挡机动车号牌
罚款200元,并扣6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扣6分。
建议:
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法停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处罚和交通拥堵。
若车辆被其他人员故意遮挡号牌,驾驶人应报警处理,以免自身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