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请事假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提前申请 :职工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勤,应提前向所在车站领导提出事假休假申请。
审批权限
3天及以内事假由车站在人员可以安排的情况下批准。
3天以上10天以内的事假由车间在人员可以安排的情况下批准。
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事假车站在安排好人员后,报段劳动人事科审批。
20天以上的事假由段劳动人事科汇报段长同意并安排好人员后审批。
一年内累计或连续超过60天的事假一律不予批准。
请假手续
请假时按病假规定办理,申请经车站和车务段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相关程序办理事假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须有能证明特殊情况的证明)不能到校请假或请假后还需续假,必须电话或由家人代替请假,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提交材料
请假审批单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材料(如结婚证、死亡证明等)需要一并提交。
续假或补办手续
若事假后需要续假或未能及时到校办理手续,应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办,并在返校后补办相关手续。
请确保遵循以上流程,否则可能会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