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的认定标准如下:
在禁停标志下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机动车不得停放。
非机动车道停车:
非机动车道是专为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在该车道上停车属于违停地带。
消防车道、盲道不能停车:
消防车道和盲道是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任何车辆在这些车道上停车都属于违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停车不入位:
车辆停放时未完全进入停车位,属于违停行为。
压路边停车:
车辆停在路边但没有紧靠道路右侧,或者驾驶人未离开车辆,属于违停。
在人行道上停车:
除非在已设置的停车泊位内,否则禁止在人行道上停车。
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等路段停车:
上述地点20米以内禁止停车。
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禁止停车。
车辆临时停放时,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在泊位内停放;无停车泊位的路段,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
未按要求停放属于违停。
夜间临时停车不开示宽灯:
夜间临时停车时未开启示宽灯,属于违停行为。
根据上述标准,违停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
违章停车没有扣分仅是罚款的,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或者在其他可支付工具缴纳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建议:驾驶员在停车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和位置停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和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