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定额的核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依据:
注册成为税务登记户
个体户首先需要注册成为税务登记户。
收集资料
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
现场勘查
税务部门会对个体户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房屋布局、营业情况等信息。
核定定额
根据收集的资料和现场勘查情况,税务机关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核定定额:
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
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
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测算;
发票和相关凭据;
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
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其他合理方法。
公布结果
定额核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个体户,并在税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纳税申报
个体户根据核定的定额按月或按季预缴税款,年末进行结算。
定额调整
定额执行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继续经营的纳税人,定额执行期结束后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核定下一个定额执行期的定额。
监督与审核
上级税务机关对核定结果进行审核批准,并下达正式的《核定定额通知书》。
以上步骤和依据均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及其他相关税务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