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费的收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成本补偿原则: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
不以营利为目的:
文件费的定价不应以营利为目的,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透明性:
政府采购文件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明确,并且需要报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收费的透明性。
灵活缴纳方式:
招标文件工本费可以通过现金、银行汇款、电子支付等多种方式进行缴纳。
费用退还或调整:
如果招标流程发生变更或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可以进行退还或调整。
免费政策:
对于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综上所述,文件费的收取应以补偿成本为主,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通过透明的方式向供应商收取。同时,对于电子化采购项目,应当逐步实现免费发放文件,以降低供应商的负担并提高采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