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连租房(通常指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提出书面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与公示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签约与入住
签约、入住。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以确保及时受理和审核。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受理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