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逃的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主动投案自首
被网上通缉的相关责任人应主动前往公安部门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自首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抓获后办理撤销手续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需认真核对信息,并在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撤销录入。
申请撤销
被抓获的在逃人员或其家属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申请撤销案件。例如,可以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诉,说明撤销案件的理由和依据,由检察院或法院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撤销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追逃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动撤销,更不可能通过非法手段如支付费用来撤销相关案件。任何声称能够帮忙撤销案件的行为都应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网逃的撤销主要有主动投案自首和被抓获后办理撤销手续两种方式。建议被通缉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若已被抓获,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撤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