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丢失后,登报声明作废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报案
到丢失地点的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案回执单。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案回执单。
如有,公章遗失的证明文件。
撰写声明
根据报社要求撰写公章遗失声明,通常包括公司全称、公章名称、丢失时间、声明作废等信息。
选择报纸
选择当地有影响力的官方报纸进行登报,如日报或晚报。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声明提交给报社,并缴纳相应的登报费用。
等待审核
报社审核通过后,会安排刊登日期。
获取证明
登报后,向报社索取登报证明,作为后续补办公章的依据。
补办新公章
携带登报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公安局指定的店铺重新刻制公章,并完成备案手续。
内部通知
通知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告知新公章的使用,并对旧公章的使用进行控制和说明。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按照当地公安机关和报社的具体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