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补缴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单位补缴
如果社保中断是由于工作单位造成的,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补缴社保。
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第三方机构代补缴
可以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帮助补缴社保,但需注意选择正规机构以保护个人利益。
直接到社保局缴纳
劳动者可以亲自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下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
补缴条件
补缴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社会保险费需提供劳动关系的有效原始材料。
补缴1995年1月及以后社会保险费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
办理流程
递交材料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录入信息系统后返回结果。
办理材料
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为工作日即时办理,办理费用通常免费。
补缴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需先补缴同期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缴年龄和年限
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在南京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5年的,可申请补缴至15年。
补缴方式选择
可以选择自行调整补交社保基数后按月补申报,或等待社保局核准数据后一次性补申报。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并注意补缴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会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