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种通常填写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到教师岗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类别:
1. 管理岗位:包括领导职务和一般管理岗位,如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室主任等。
2.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定,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如正高级、副高级等。
3.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如校医、实验员、会计等服务人员,以及食堂管理员、车队司机等。
在填写岗位名称时,应根据本人实际执行的工作情况选择,例如:
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
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类别和等级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