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98天。
剖宫产产假:98天 + 15天 = 113天。
晚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产假增加30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计算基数的调整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
其他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顺产1400元,剖宫产2800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顺产1100元,剖宫产2200元。
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产后或术后1年内。
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600元,顺产产假为190天,那么生育津贴为:
[
生育津贴 = frac{8600}{30} times 190 = 54733.33元
]
再例如,如果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500元,顺产且符合晚育条件,产假为158天 + 30天 = 188天,那么生育津贴为:
[
生育津贴 = frac{7500}{30} times 188 = 46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