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旅馆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如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
办理工商执照
前往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到当地公安局的治安支队,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需要满足一定的规模要求、床位要求、每个房间的面积要求以及晚上安保巡逻值班等。
办理消防证件
到当地消防支队办理相关的消防手续,包括建筑审核和装修完毕的验收。
提供旅馆的设计图纸、合格证书等,配合消防大队完成相关手续。
办理卫生许可证
备齐内部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名单、健康证等。
旅馆的总平面图和工艺流程设计平面图、卫生设施和场所检测材料等。
到卫生监督所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卫生许可证。
环保审核
到环保分局办理登记手续,环保部门根据登记内容进行实地审核。
通过现场审核后,环保部门会出示同意开设的文本。
办理税务登记证
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以便依法纳税。
备案手续
申请经营旅馆业的备案手续,确保依法履行开业审批备案手续。
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以上步骤完成后,家庭旅馆即可正式开业。建议在整个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