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张两寸红底登记照(5.3cm×3.5cm)。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离婚、丧偶等)。
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及婚姻状况说明。
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港澳通行证及婚姻状况说明。
预约登记 (可选):通过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的官方网站、微信/支付宝预约服务或电话进行预约。
前往民政局
双方携带所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
填写申请表格
领取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说明书》,一人一份。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确认。
提交材料
将结婚证件照、填好的表格、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已复印)交给工作人员。
等待审核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核实。
领取结婚证
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宣誓台拍照(可选):
在宣誓台进行拍照留念。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时间前往民政局,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