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契税减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包括子女已入户口的户口簿)
结婚证(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
未婚证明(如男方年满22周岁或女方年满20周岁但未婚)
银行按揭首套房证明
商品房转移首套房契税减免所需的购房合同和大产权证
查询家庭成员信息和家庭住房情况
申请人可以申请或授权相关部门查询家庭成员信息和家庭住房情况。
具备查询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取得相关部门传递的信息;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填写契税减免申请书
当事人需要带齐所需材料,到市的房管处档案室窗口填写契税减免申请书。
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
准备好所有资料后,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审核与办理
拆迁户可以申请减免契税,只要减免税证明资料齐全、规范,可以在征收窗口进行审核并即时办理。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确保所有必需的材料都准备齐全,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影响办理进度。
咨询相关部门:在前往房管处之前,可以先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办理成功。
及时更新信息:如果家庭成员信息有变动,应及时更新相关证明,以保证申请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