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条无效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债务人申请撤销
无效的借条始终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债务人认为借条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证明借款关系实际发生
债务人需要提供确实属实且具有法律价值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借款关系实际发生。
固定借贷合同关系
如果借条无效,可以通过补写借条、还款计划、对方承认借贷合同关系的谈话录音等方式,固定借贷合同关系。
诉讼时效问题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法院不会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以通过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等方式,重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法院调查取证
如果债务人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法院会进行调查并取证,以确认借据的有效性。法院需要对各类样本证据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评估和验证。
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无效的借条被判决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友好协商
尽量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以解决纠纷。
上诉或再审
如果借据被判无效,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复审。如果发现程序违规,如法官未遵循法定流程影响公正,可据此向更高法院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当借条无效时,债务人应积极收集证据,申请撤销,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债权人也应通过合法手段固定证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