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转业流程如下:
军龄与干龄要求
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
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
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转业流程
部队调查摸底:初步上报转业计划数,上级干部部门确定转业指数后,具体确定转业对象。
谈话交接工作:部队与转业干部谈话交接工作,离队后在家复习,准备安置地人事局的转业考试。
转业考试:参考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公布考核成绩,在确定的时间内选择安置单位,到安置单位报到。
接收档案:符合进市安置条件的留下,不符合进市安置条件的退省军转办。
档案流向:副团以上职务交市委组织部,县区安置交县区人事局,市直安置定职定位后送交安置单位。
落户与接收单位报道:军转干部在部队完成相关手续后,会获得《行政介绍信》和《退伍证》,持这些文件前往地方民政局报到,随后按照安排前往接收单位进行报道。
定职级与岗位分配:军转干在地方的定职级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其在军队期间的职务级别、业务能力、所获荣誉及个人综合素质,结合地方单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合理定位。
培训与适应性教育: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还会组织相应的职业培训、心理调适辅导及政策法规学习等,促进他们迅速融入新岗位,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地方建设。
建议:
提前规划:国防生在选择转业时,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做好充分的准备。
关注政策变化:转业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便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提升自身能力:在部队期间,除了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任务外,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增加在地方就业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