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怎么扣分

奇闻解码 · 2024-12-28 09:21:42

汽车驾驶扣分规则如下:

一次记12分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核定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核定人数100%以上。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20%以上,或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一次记9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一次记6分

闯红灯。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

副驾不系安全带。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

行驶途中抽烟。

有意遮挡号牌。

超速驾驶。

违反禁止标线行驶。

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

逆行。

违停。

一次记3分

在高速或城市快路未按规定道路行驶。

不按规超车、让行或在高速及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逆行。

驾驶载货汽车载货量超过最大总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运有易燃、易爆或放射性危险物品,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的。

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轻微伤或财损后事故逃逸,未构成犯罪的。

一次记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倒车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手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行为,以减少扣分。

若不慎扣分,可通过学习减分等方式进行补救。

注意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记满12分需重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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