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不能携带上飞机的物品: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包括作战军火、作战物资等,由《民用航空法》第一百条明确规定。
危险物品:
如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物质等。
限制运输物品:
具体物品未详细列出,但通常指那些可能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容易污损飞机或具有异味的物品:
例如榴梿、臭豆腐等。
管制刀具:
包括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
利器或钝器:
如菜刀、大剪刀、工艺品刀等,需随托运行李托运。
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
如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带有攻击性的运动用品等。
液体和凝胶类物品:
根据TSA的规定,携带的液体和凝胶每个容器的体积不得超过3.4盎司(100毫升),所有容器需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1夸脱(约3.4升)的透明塑料袋中。
重量和尺寸限制:
随身行李的重量通常不得超过5公斤,体积限制根据航空公司规定有所不同。托运行李也有重量和尺寸限制,并且可能涉及额外费用。
请在乘坐飞机前仔细检查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并遵守当地和国际法律及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