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人了怎么赔偿

热能正能量 · 2024-12-28 10:04:20

当车祸撞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肇事方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在具体赔偿过程中,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赔偿。如果肇事车辆还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则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对方,也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建议:

在处理车祸撞人赔偿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费用发票、收入证明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如果对赔偿过程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调解、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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