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速通行卡丢失时,收费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按最大里程收费:
如果通行卡丢失或损坏,且涉及违反规定行为(如互换高速通行卡),则可能会按照联网区域内最大里程收取车辆通行费。
支付手工费:
即使通行卡丢失,通行卡的手工费通常还是需要支付的。
补卡费用:
在高速出口,收费站可能会要求车主提供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并可能收取一定的补卡费用,此费用大约在50元左右,但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
通行费结算:
收费站会根据监控和车牌号核对车主的高速起点,并根据实际入口收取相应的通行费。
无法识别通行费:
如果无法识别车主的实际入口信息,收费站可能会按照联网收费区域内里程最长的入口收取通行费。
挂失和补办:
如果是记账卡(如信用卡或储值卡),需要联系发卡机构挂失并补办新卡,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ETC卡丢失:
对于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卡,丢失后需要及时向发卡单位报失并冻结账户。
请尽快向最近的高速公路服务站或管理部门报告丢失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