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社保报销的流程如下:
持有医保卡就医
持有医保卡的人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以证明参保身份。
费用结算
出院或诊疗结束后,个人自付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现金支付。
除个人自付部分外,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先支付再报销。
准备报销材料
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经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其他注意事项
看病前,准备好本人或家属的社保卡及医院开的门诊病历。
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城市和社保政策有所不同,一般在50%至90%之间,最高报销额度通常为几百至上千元。
急诊抢救需提供相关记录,如项目清单中抢救、重症监护项目或病危通知书等。
建议:
尽量选择定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进行就医,以确保顺利报销。
报销材料务必齐全,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提前了解所在城市的社保政策和报销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