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是用于证明法律文书已经送达的凭证,其填写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和程序。以下是填写送达回证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送达回证的内容
送达诉讼文件的机关
收件人的姓名
送达诉讼文件的名称
送达的时间、地点、方式
送达人、收件人的签名、盖章
签收日期等
填写方法
送达地点:填写收件人的地址。
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填写送达的具体文书名称及份数。
受件人签名盖章:由收件人签名或盖章,表明已经收到文书。
收到日期:填写收件人签字的日期。
代收人记名代收理由:如果由他人代收,需记录代收人的姓名、与收件人的关系及代收理由。
备注:记录留置送达等其他特殊情况。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信息均按照法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送达回证应当由送达人、收件人或代收人签字或盖章,以证明送达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果遇到拒收情况,送达人需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绝的事由和送达日期,并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送达回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为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