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急诊的报销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证件
患者或代理人需携带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和本市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单。
患者需携带有效的医保卡和身份证等证件,以及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异地急诊治疗
到异地就诊医院进行治疗,并由该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费用结算
在医院急诊科挂号处登记,医院会根据医保政策进行结算,核定费用标准。
患者可以直接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报销手续
患者在出院后,持有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或者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
审核与支付
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建议:
患者在急诊就医前,务必携带齐全相关证件,以便顺利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过程中,确保所有单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影响报销进度。
如有任何疑问,可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获取详细的报销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