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回原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户籍证明
如有离婚证明、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也需准备
向原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填写户口迁移申请
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
原籍地派出所审核
审核申请和提供的证明材料
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开具户籍证明
如有需要,可能还需办理其他迁出手续
到原籍地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携带户籍证明等材料申请迁入
等待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开具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完成户口迁移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