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处罚的计算方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初始罚款金额:
这是根据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
计算计罚日数:
计罚日数从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算,直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止。如果再次复查仍然拒不改正,则计罚日数累计执行。
计算每日罚款数额:
每日的罚款数额等于初始罚款金额。
计算总罚款金额:
总罚款金额是每日罚款数额乘以计罚日数。
需要注意的是,计罚日数通常指的是工作日,并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如果计罚日数中包含法定节假日,应当扣除这些日期,并向后推算相应的日期。
以上步骤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