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台证所需的财力证明有以下几种选择,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存款证明
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需已存30天并冻结至台湾归来。
存款证明必须显示存入日期,且存款余额在递交资料期间需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银行流水
最近一个月银行流水单,显示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无需冻结。
银行流水单需盖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的章戳。
在职证明
年薪12.5万元以上的在职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在职证明必须包含申请人的职位、年薪收入状况、公司名称及盖章。
信用卡
信用卡金卡、白金卡或无限卡的持有者,需提供卡片的正反面扫描件。
信用卡上需要有金卡等英文标记(如Gold或Platinum),且有效期需晚于返回日期。
建议
存款证明是最常用的财力证明方式,建议选择此方式,并确保存款证明在送件前一个月以上已存入且冻结。
银行流水虽然较易办理,但银行可能不太接受其作为财力证明。
在职证明适合有稳定工作且年薪较高的申请人。
信用卡适合持有高额度信用卡的申请人,但需确保信用卡在有效期内。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财力证明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