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的过户流程如下:
签订买卖合同
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地点、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中应注明该车辆属于抵押物,并附上放款方出具的同意转让书。
支付剩余贷款
买方需向放款方核实该车辆的贷款情况,并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贷款。
支付后,放款方应出具解除抵押登记证明,并将原始登记证和行驶证交还给卖方。
解除抵押登记
卖方需到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处解除抵押,取回车辆所有权证书、行驶证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件。
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原始登记证和行驶证
解除抵押登记证明
买卖合同
同意转让书
双方身份证
车辆检测报告
车辆保险单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过户费用。
领取新的证件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方可以领取新的登记证和行驶证,并在车辆上贴上新的号牌。
注意事项: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应确认卖方已经解除抵押,并且确认卖方已经取回了车辆所有权证书、行驶证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件。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方和卖方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按照车管所的要求进行操作。
如果车辆存在GPS定位设备,应尽快拆除,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车辆被法院查封,可以通过法诉解押的途径进行过户。
通过以上步骤,抵押车可以顺利完成过户手续,新的车主将获得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和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