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不允许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
枪支和子弹类:
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等及其配用子弹。
爆炸物品类:
如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爆破剂、礼花弹、烟花、鞭炮等。
管制刀具:
如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
易燃易爆物品:
如天然气、甲烷、一氧化碳、酒精喷雾、酒精免洗凝胶、双氧水消毒液等。
有毒物品:
如砒霜、剧毒农药、苯酚等。
宠物:
禁止随身携带宠物,如兔子、仓鼠、蜥蜴等,但可办理托运手续。
鲜活产品:
如小龙虾、大螃蟹等,需放置在泡沫箱中,并加入冰袋进行密封包装。
腐蚀性物品:
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等。
五金工具类:
如铁锤子、铲子、臂力器、甩棍等。
消毒用品:
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的物品,如酒精喷雾、酒精免洗凝胶和双氧水消毒液等。
尖锐或攻击性物品:
如剪刀、水果刀、甩棍、指虎等。
异味食品:
如榴莲、臭豆腐等,可能影响其他乘客的乘坐体验。
超过个人使用量的日常洗漱用品:
如洗发水、沐浴露等,需放在透明塑料袋中,每瓶不超过100毫升。
超过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单块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
散装酒类:
如散装白酒、自制米酒等,禁止携带。
大型农具和工程器械:
如锄头、斧头、镰刀、锯子、钻机、焊枪等,不允许直接携带上车。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公司的具体规定有所变动。在出行前,建议您检查最新的铁路携带物品规定,以确保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