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
选举产生
设支委会的书记:由全村所有党员选举产生,然后报镇党委批复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同样由全村所有党员选举产生,报镇党委批复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上级党组织选派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的来源可以是镇党委选派的,也可以是县局、市局或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选派的,级别可以是科员、科级甚至处级干部。
具体产生流程
提名阶段
确定支部成员候选人,候选人名额要超过所选人数的1到3人,进行差额选举。
候选人需经过党员大会充分讨论、村民代表会评议、上一届支部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批示,最后在村里公示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
选举阶段
召开党员大会,提前三天通知所有党员。
参会的党员人数要符合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
被选举人得票要超过参会党员的半数才为成功,按照得票多少选择名额数,作为新一届党支部成员。
任命阶段
选出的支部成员进行分工,若分工不成,上级党委可以任命支部书记。
新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需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并由乡镇干部对新旧干部的工作进行交接。
建议
民主选举: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正、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的意愿。
严格审核:对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无犯罪前科、无违纪记录、无失信名单。
透明流程:整个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