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离职后处理社保的步骤通常包括: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社保关系转移
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等待审核
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办理转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会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并终止原参保地的参保关系,同时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结手续
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相关手续。
确认转移信息
到达新的社保缴纳地后,需要向当地社保机构确认社保转移信息,并继续缴纳社保。
注意事项:
确保在提交转移申请时,原参保地的社保已经停缴。
转移过程中可能会有社保缴纳空缺期,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医疗保障准备。
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社保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
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离职时,可以一次性结清,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拿到。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