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 :每满1年积3分,满1年以上的按缴费年限计算,上限为7分。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每满1年积1分,满1年以上的按缴费年限计算,上限为5分。
房产积分
有红本房产(房产证)的,积30分。
无红本房产的,积20分。
按揭房产的,积20分。
其他积分
参保情况积分=深圳市参保情况积分+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积分。
深圳市参保情况积分中,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年得3分,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
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积分只针对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计算。
请注意,积分计算可能因区域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积分规则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