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的操作步骤如下:
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在转出地停保,并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
准备资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提供转入地社保局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转入地办理转入业务
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出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
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资金划转
转出地社保生成转移信息表,办理资金划转。
转入地办理资金到账,业务接续。
合并社保账户
将迁移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社保账户内。
建议:
参保人应提前了解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具体社保政策和流程,确保资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转移手续。
如果需要单位协助办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手续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