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伤人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需要特别营养的,应当赔偿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醉驾撞人导致受害人死亡,还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具体赔偿过程中,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建议:
醉驾撞伤人的赔偿项目较多,建议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赔偿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如果对赔偿项目或标准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