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
直接法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其中,会计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投资净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 = 主营业务利润 + 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期间费用 - 营业税金。
其他业务利润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营业税金。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按照税法规定需要加或减的金额,如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税金及附加、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等调整项。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并考虑所有相关的收入和扣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