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
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缴费费率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的费率来确定。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
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因此费率也有所不同。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费率的浮动
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特殊情况
对于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工伤保险费} = text{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times text{单位缴费费率} ]
其中,单位缴费费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确定,并且可能会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和工伤发生率等因素进行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