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鞭炮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及安全资格证。
提供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的证明材料。
提供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的证明材料。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础资料。
提供厂区设计图纸、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等。
提供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提交申请
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提交申请材料。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则需提交给当地工商局。
初审与核查
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安全审查。
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上报审批大厅。
审批大厅对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培训与考核
审查合格的经营户需参加统一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领证与归档
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审批大厅统一印制并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办理完毕后,所有申请材料及审批文件归档备查。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顺利取得鞭炮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