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分户口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材料
分户申请书。
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注意: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离婚证或结婚证。
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家庭关系证明,如子女出生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无房证明,由当地政府或居委会出具。
收入证明,如工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
购房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
提交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审核与办理
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核实材料后,发放户口簿。
需要经过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无房分户条件。
初审通过后,房管部门进行初审,确认没有房产。
最终由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并颁发《无房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申请确认表》。
其他选项
如果无房且未婚,也可以分户,无需房产或婚姻状况。
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户口或社区集体户口。
也可以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分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