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表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调查核实党员身份
党支部可以通过函调或派人前往入党地进行调查,核实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如果无法认定党员身份,接收单位党组织需要提出意见,并报团以上政治机关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若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在重新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注明情况和原因,并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员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收集和提供证明材料
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需要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入党介绍人需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出具证明材料。
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需要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原则上是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党支部委员。
重新填写相关材料
如果确认党员身份后,需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或相关党表,并附上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表丢失的情况,可以制作一份电子版并打印出来,只要组织认可即可。
向组织申请
个人可以向所在党支部提交申请,说明党表丢失的情况,由组织负责解决。
联系入党地或目前党组织关系地的党支部
需要联系入党地或目前党组织关系地的党支部,看是否可以补办党表,如果可以,需要重新填写相关材料。
预备党员考察表丢失
如果预备党员考察表丢失,可以请求入党介绍人开出一份证明,然后申请再领一份考察表。
及时报告和组织审查
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建议尽快与所在党支部或组织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补办,以确保党员身份的合法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