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客户的发票联丢失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增值税发票客户联丢失
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公章。
向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报告丢失情况,并获取未抵扣税证明。
将存根联复印件和未抵扣税证明提交至公司主管税务局。
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以冲销原发票。
在冲销后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并交给客户。
普通发票客户联丢失
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公章。
财务人员应设置发票登记本,记录购入和开出的发票信息。
将复印件提供给客户,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发票联丢失的最新规定
填写发票开具申请表,并提供原发票的全面复印件。
提交税务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新发票。
在新发票备注栏注明“原发票号”。
请注意,如果发票已用于抵扣,则可能无法重开发票。务必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和流程。